关于开展2013年度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2014-01-17 17:41:20   作者:中国石油学会   点击:2344   来源:
各分支机构、地方学会:
    中国石油学会为引导和规范分支机构、地方学会工作,促进其健康、和谐、全面发展,实现创建全国示范性学会目标,于2013年制定并印发了《中国石油学会分支机构及地方学会年度考核细则(试行)》(油学[2013]27号)。为保证年度考核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和准确性,中国石油学会决定开展分支机构、地方学会2013年度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分支机构、地方学会认真填报《中国石油学会分支机构及地方学会2013年度考核自评表》(见附件)。按照各项评分标准及对应分值如实填报自评分,没有指标项的不填报。凡有虚假填报项目,一经核实,将按照对应分值进行双倍扣分处理。
    二、填报年度考核自评表是中国石油学会进行分支机构、地方学会工作考核和评选先进学会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要重视此项工作。没填报或不按时填报自评表的单位将视做自动放弃先进学会参评权利。
    三、进入考核评分前20名的单位,分支机构的主任、地方学会的理事长将获得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资格。
    四、请各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于2014年1月30日前将自评表电子版发送至:kj1969@sina.com。自评表纸质件请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2月11日前报至中国石油学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康剑
    联系电话:010-6206713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中国石油学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724
 
    附件:1. 中国石油学会分支机构2013年度考核自评表
          2. 中国石油学会地方学会2013年度考核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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