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学[2011]39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学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2-07-15 13:54:16   作者:   点击:2374   来源:

各省、市、自治区石油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学会收取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转发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原有的会费标准逐渐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取消对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标准的审批,要求合理地确定会费收费标准,切实加强对会费的管理,进一步做好为会员的服务工作。为此,中国石油学会修订了会费管理办法,并经20 11年1 2月22日召开的中国石油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审议通过。现将审议通过的中国石油学会会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后的会费管理工作中按照此办法执行。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印发学会会费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中国科协、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存档(2),共印300份。

中国石油学会    201 1年1 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