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完成中国石油学会各分支机构换届工作的通知
2008-10-16 22:30:00   作者:   点击:2513   来源: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2008年5月,中国石油学会胜利召开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会议的各项日程。其中大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聘任了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根据中国科协、民政部和中国石油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石油学会相关分支机构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后限期进行相应的换届工作,并将换届情况在中国科协和民政部备案和登记。根据这一精神,请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及工作委员会务必于10月31日前完成换届工作,同时将换届情况报告上报至中国石油学会办公室。

中国石油学会办公室联系人:康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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