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学会通讯员工作制度
2014-06-30 10:26:19   作者:   点击:5644   来源:

中国石油学会通讯员工作制度

(油学〔2014〕12号文件2014年4月25日印发)

为及时总结、报道、宣传中国石油学会及分支机构、地方学会的活动和工作成效,增加学会工作透明度,提高宣传报道时效性,塑造学会品牌,树立学会形象,维护学会声誉。中国石油学会决定构建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通力协作、上下联动的通讯员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学会的通讯员队伍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学会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特制定中国石油学会通讯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  通讯员队伍建设。中国石油学会通讯员队伍由各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的通讯员组成,每个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应指定或委派一人担任通讯员,并报中国石油学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  通讯员的基本条件。通讯员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宣传工作,熟悉分支机构或地方学会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摄影技能。

第三条  通讯员的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分支机构或地方学会的工作动态、管理经验、重要事项等有新闻价值的资料,及时撰写成稿件,并向中国石油学会办公室报送。

第四条  报送稿件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术交流、科普教育、科技服务、组织建设、人才培养、推优创新等学会工作的情况报道;开展学会工作的新举措、新思路、新成效,以及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新动态、新气象、新经验;学会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的感人事迹;学会专兼职干部职工或会员个人的学会工作体会与经验、学习收获与感受,以及对学会工作的合理化建议等。

第五条  报送稿件的要求

1. 报送稿件和工作信息要严格遵守新闻报道宣传的真实性、及时性、简明性原则,一般要求配发照片。

2. 通讯员是稿件的第一责任人,稿件写作要认真负责,不得敷衍了事,不得报送虚假信息。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主要负责人是稿件的审核人,要对通讯员的稿件进行审核把关。

3. 一般性工作信息和活动报道不超过1500字,动态性信息稿件不超过500字,特别报道、经验分享和合理化建议等稿件字数不限。所有稿件要求主题鲜明、语言简练生动、避免繁文缛节。

4. 各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要结合工作实际,每月应报送至少一篇稿件。被选用的稿件将在学会网站上发布。对稿件的选用情况,中国石油学会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通报。

第六条  考核与奖励。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通讯员工作情况将纳入学会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单位指标。根据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每年评选优秀通讯员,并在中国石油学会工作会议期间给予表彰和奖励。优秀通讯员将优先获得参加新闻写作培训的机会。

第七条  本制度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中国石油学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