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2013-07-30 09:36:00   作者:   点击:1515   来源:

各分支机构、地方石油学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科协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3〕2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国梦”作出新贡献,根据《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试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一)中国石油学会评选推荐名额为4名,往届获奖者不再推荐。

(二)各分支机构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名。

(三)各地方石油学会可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1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各分支机构和地方石油学会推荐的候选人,由本人工作单位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四、报送程序

(一)各分支机构、地方石油学会推荐候选人,上报书面材料。

(二)中国石油学会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遴选,产生4名最终候选人。

(三)最终候选人所在分支机构或地方石油学会进行网络申报和材料提交。

五、推荐材料和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

1. 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并加盖公章。

2. 《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10份。其中1份原件,9份复印件。请参考推荐表(样表)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3. 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二)电子材料网络申报

中国石油学会将“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通知4名最终候选人所在分支机构或地方石油学会,请登陆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按照要求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内容包括《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附件材料。

六、注意事项

1.  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推荐办法详见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中的《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2. 请于2013年8月10日前报送候选人书面材料。

3. 最终候选人的电子材料请于2013年8月20日前完成网络上传申报。网络申报成功后,请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全部书面材料。《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1份,其中3份原件,18份复印件。并于2013年8月24日前送至中国石油学会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中国石油学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724

联  系  人:康  剑

联系电话:010-62067135

电子信箱:kj1969@sina.com

 

附件:[文件PDF打印格式]

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